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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11-14

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1、档案归档分类
1.1类别: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公路工程建设、科研、基本建设、设备、会计档案、路政执法、特殊载体档案等十一大类。
2、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
2.1凡是反映公司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主要有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应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材料;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公司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3、归档要求
3.1归档文件材料应由各部室兼职档案人员按要求收集、整理,定期向档案室移交。
3.2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分类清楚、排列系统,做到书写端正、图文清晰。禁止使用易褪色笔(如纯兰墨水、铅笔、圆珠笔、有色笔等)。
4、归档时间
4.1文书材料(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6月底前整理完毕。
4.2科技材料(公路工程建设、科研、基本建设)分项目、阶段归档。
4.3设备、特殊载体材料,随活动完毕后立即归档。
4.4会计档案隔两年3月底前移交。
5,、归档手续
5.1归档文件材料在移交时,须填写移交清单,交接双方签字,并注明移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