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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准备迎接新《条例》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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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3-01

  2007年1月16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其中首次明确规定:收费站必须开足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避免车辆拥挤、堵塞。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待交费,或者开足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超过200米的,应当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有权拒绝交费。修订后的《条例》将于3月1日开始施行。
  针对这一情况,公司上下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了《条例》的有关精神,于1月26日和1月30日两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条例》施行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应对措施。沈董事长在控股系统年度总结会议上就该问题作出要“态度积极、准备充分、沉着应对、加强沟通”的指示精神,公司从人员配备、收费设备和相关设施的配备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和细致的准备。
  公司紧急补充收费人员四百多名,并在镇江集中组织了为期七天的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在3月1日前具备基本上岗操作技能,为开足收费道口提供了人力保证。
  在收费设备设施方面,为把所有的出口车道开足,最大限度地确保收费车道畅通,对21个还没有完全配备收费设施设备的车道,公司作了布置,委托相关单位抓紧实施配齐,并对车道收费软件流程作适当修改,增加一个由站值班室控制的“拥堵免费”模块和相应情况的统计汇总分析功能。另在硕放北站加装串接式收费设施,同时在各收费广场加装监控摄像机。
  目前*施工已到尾声,在3月1日前完成投入使用。同时为每个收费站配置数码摄像机和数码照相机,用于发生拥堵或纠纷时保存相关的图像资料。
  宁沪公司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制度和应急预案,要求公司各级单位和部门要树立“态度积极、准备充分、处置得当、加强沟通”的思想,严格执行《条例》的规定,在思想认识上要高度统一,避免因措施不到位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