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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公司在上海召开股权分置改革媒体说明会(200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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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1-23

  3月6日,公司公布了股权分置*方案,这标志着公司的股权分置*工作正式启动。当天,谢家全总经理、控股公司投资发展部靳向东部长、公司财务总监刘伟前往上海,在浦东齐鲁万怡酒店举办了公司股权分置*媒体说明会。
  作为第21批股改*中市值最大的宁沪公司,本次媒体说明会吸引了多家媒体的关注,共有来自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金融投资报、大众证券、第一财经日报、东方广播电台、新浪网等20多家媒体的记者出席了会议。
  会上,谢家全总经理首先致辞,接着,介绍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随后,公司股改保荐机构华泰证券的保荐人简要介绍了公司的股改方案。各家媒体的记者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谢家全总经理、靳向东部长和华泰保荐人都一一作答。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影响了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和价格发现功能,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一个重大障碍。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将有助于实现股东利益一致化,达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完善公司股权制度和治理结构,最终从多个方面促进上市公司的长期协调发展。股权分置*的最终结果是上市公司所有股份的全流通,而非流通股股东要获得流通权,就必须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本次公司推出的股改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无偿支付3750万股股票对价获取A股流通权,相当于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无偿获赠2.5股。同时公司前两大非流通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还特别承诺:在法定十二个月期满后,24个月内不通过上市交易*其持有宁沪高速的股份;并在2005-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85%,并投赞成票。此外,本次股改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也全部由交通控股、华建交通等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协商承担。
  鉴于宁沪公司非流通募集法人股股东较多,交通控股为了与宁沪高速非流通股股东充分协商并保护中小非流通股股东的知情权,先后三次在有关报章及网站发布公告,并于2006年2月27日在南京召开了宁沪高速非流通股股东会。根据会议有关情况,为了保证宁沪高速股权分置*的顺利进行,交通控股和华建交通两家公司同意代表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及由于司法冻结等原因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垫付对价。被垫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股份上市流通时向交通控股和华建交通偿还相应股份或等额现金。
  公司此次从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充分与非流通股股东进行协商沟通,共同研究制定了这套兼顾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利益的股权分置*方案。公司大股东的承诺充分表明,大股东看重的是公司长期的增长潜力和发展价值,他们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媒体说明会后,控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公司管理层还将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开展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交流,并将于3月10日下午2:00在中证网进行路演。